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原局长连新山被“双开”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04 15:06   176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2月3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委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原局长连新山(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连新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连新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连新山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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