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选任96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可个人自荐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07 14:19   284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为了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将在全市范围内选任96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需年满23岁、高中以上学历



  据悉

为了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将在全市范围内选任96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需年满23岁、高中以上学历

  据悉,此次选任的96名人民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郑州市各县(区)检察院(含巩义市)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

  监督员不仅需要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还要要求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巩义市)。

  与此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不得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此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具有失信记录的;有其他违法违纪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报名需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想要加入人民监督员的市民,可在5月10日前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记者获悉,此次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与邮寄报名两种。现场报名地址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401室(郑州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处报名点),工作时间进行报名;也可将报名材料邮寄到以上地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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